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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.


雖然很不想PO有關這些令我有不愉快回憶的日本公家機關辦理結婚手續


但有即將加入日本太太行列的朋友


且老公和我都體驗過這日本公家機關的麻煩處


也叫我要PO上網告訴新朋友


當初為了慎重起見,我特地跑去日本交流協會要


日本人與台湾人結婚手続説明       資料(共3張)


結果跟網站上一樣嘛!而且問辦公人員也不會給你明確答案


因為日本真是一個很奇妙的國家,根據地區及辦事人員要的東西也不一樣


分成 在台灣辦入籍  或  在日本辦入籍


聽過前輩的意見是在日本辦較簡單,所以我是在日本辦的



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          所在地


一張是寫日文的     給未來的另一半看的



不過我覺得上述寫的程序怪怪的,可能別的地方是那樣


但長野入管的程序就不是那樣,害我跑了3次都快翻臉了


第3次去時都快over stay了,也不幫我蓋章讓我可以延留


叫我回台灣一次再入國


還跟我說:    或許別的地方是像你講的程序去辦,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但我們這邊的辦理程序是最正確的根本就是一國多制


不過托他的福讓我可以理所當然的回台灣


 


首先台灣人在要來日本前,先去申請戶籍謄本2~3份(本人的就可以了)


然後拿戶籍謄本翻譯社給人家翻成日文,必須要有翻譯社蓋社章喔!


通常是1式2份(就是你拿一張給他翻,他會給你2張)


ルル介紹給我的這家英倫翻譯社價位便宜可以參考,翻1個人400元吧


 


到日本後和另一半帶著  2人的印章  及  台灣人的護照  到當地市役所


辦理結婚登記**忘了要不要帶台灣的戶籍謄本及譯本去了


總之.全帶著




上下這2張照片就是結婚要到市役所辦入籍的婚姻屆


也算是結婚證書吧!雖有2張照片,其實是一張大張的紙


 (無法自己列印)



順便申請 外国人登錄証明書 (這個不可以自己列印帶去)



  • 身分證照2張(台灣2吋的照片)
  • 護照

申請後3個禮拜才會下來



接著帶台灣人的身分證用2吋照片 & 護照 & 印章 & 戶籍謄本及譯本


           日本人的 印鑑登錄証 & 実印 & 護照 & 護照影本2張 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& 印章 & 日本人的戶籍謄本2份


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 


這裡打電話去講國語嘛會通喔!


東京白金台服務人員超親切的,果然是祖國同胞的好



日本人戶籍謄本


台灣人台灣的戶籍謄本



背面


譯本


去要再填幾張表格


其中有一張是要請日本人配偶選一個台灣的姓


將來台灣人身分證配偶欄上,日籍配偶不是用他日本姓


而是台灣人的姓氏+他的名字(很奇怪)


所以我家老公跟我姓本來還想姓王 (王貞治的關係)


要繳1800丹*2=3600丹    好像要付回郵郵資300丹


 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     寄來的信





收到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     寄來的 婚姻要件具備証明書(上圖)後


就可以帶去入國管理局(簡稱入管)申請日本人配偶簽證(以下簡稱簽證)


要填寫下列3張在留資格認定証明書交付申請書,


上網自行列印 (用A4格式紙)





上面3張填完後,接著繼續填下面8張吧!


第2張要寫認識經過 


國際電話明細...等 (資料越齊全越好)


因為我不知要那些東西所以給他喜帖


並附上2個人一起合照的生活照2張      **必要**









寫完3張在留資格認定証明書交付申請書 + 8張質問書後


再寫1張     身元保証書   都可上網自行列印

 


然後帶著符合另一半日本人  *****  職業的資料  *****  及寫完的


3張在留資格認定証明書交付申請書+


8張質問書+


1張 身元保証書+


台灣人的外国人登錄証明書    &   護照    &   印章   &  2張身分証用大頭照


 &在市役所申請的  登錄原票記載事項證明書


(外國人的戶籍謄本,格式跟日本人不太一樣)


兩個人,一起去入管提出申請


看到下圖的信寄到家時就可以高興個1年了


裡面裝著下圖這張      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    通知你去領日本人配偶簽證囉


背面什麼都沒寫


去領日本人配偶簽證時,可以本人去就好


要繳4000丹的費用


**另外當場順便申請再入國簽證  (要出日本的簽證),馬上給


    分多次簽證6000丹  或  單次簽證3000丹


我覺得很奇怪,台灣人來日本旅遊3個月免簽證,


身為日本人配偶則要付簽證費,


還有,先去市役所入籍後,再去入國管理處申請日本人配偶簽證


會不會過還是一個問題,這樣入籍有意義嘛


總之可以安穩待一年了,但安穩的過11個月後


又要去準備資料辦第2年的1年份簽證


過了3年才會考慮給你1年或3年的簽證


等到第7年才有機會拿永住權


上述拿幾年簽證部份是我聽來的,不知有孩子是不是會比較快拿永住


也不知是不是有特例的


不過可以肯定的是至少沒像台灣對待外籍新娘一樣


問一些閨房事.有的沒的


 


回台灣後,就帶身分證.印章到戶政事務所去將身分證配偶欄的地方


加上不叫****而叫***的另一半的名字


去辦理時台灣的戶政事務所還送了我一朵粉紅色的(塑膠?香皂紙?)玫瑰花



大概當時在推動要登記戶口婚姻才具効力吧


還跟我講了很多次恭喜,真是親切


寫完這篇終於可以將入管的資料都丟掉了\(^o^)/YA~~


詳細需要資料最好在要去之前打電話確認過喔


從在台灣申請戶籍謄本好,請在3個月內辦好喔(等簽證大約要1個月左右)


最近許多網友留言問台日國際結婚的事情


首先なちゃん要恭喜妳們    也歡迎妳們加入日本人太太行列


接下來補充回答一下前半部不足的地方


1.  去下面這三個地方時另一半都要跟著去嗎?
(日本當地市役所    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     入國管理局)


Ans:因人而異!!


我有朋友人在台灣.所有手續都是日本的先生一人獨自完成的


不過如果妳選擇在日本辦手續,人也在日本,那就跟先生一起去會比較好吧!


日本當地市役所:去提出 婚姻届 ,其實上面有關台灣人部分資料都填好即可


就看你有沒有要順便先辦外國人登錄證了!


下圖


 1. 為なちゃん2008.3.20入境日本的短期90天上陸許可簽證


 2.為隔天去市役所提出婚姻屆時順便辨理外國人登錄証的章


 3.為被入管叫我先回台灣再入進日本的章2008.06.15


 4.為2008.6.23再入境日本的短期90天上陸許可簽證


 不過這次是灰色的,還多蓋一個   法 10 - 8  的章


 因為長野入管拷貝一份我交給入管的所有資料給我


 叫我再入境日本時拿給機場海關看(怕我太常進出日本這次會進不來)


 結果交給機場海關後馬上被帶去審問室(當場真是覺得丟臉)


 先坐在外面等了40分後,才叫我去個室審問


 拿些資料給我填,然後用質疑的眼神審問我


 然後他問的問題なちゃん覺得很無聊就笑笑回答


 海關就說:現在不是笑的時候 (不然要哭給你看嗎)


P.S:等日本人配偶簽證下來  短期90天上陸許可簽證會蓋取消章


 5.為2008.06.24又重新申請外國人登錄証


 因為3.20入境日本3個月內沒辦好日本人配偶簽證之故


 所以再重辦一次外國人登錄証



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:基本上是要2個人一起去


不過最近友人的老公一個人去,不知何故就給她先生一人辦了


入國管理局:各地的入管資料最後都是寄去東京入國管理處審查,


我也是覺得那幹嘛還要2個人去辦不過


為了安全.保險起見入國管理處還是2個人去好


畢竟那張  日本人配偶簽證  很重要


 


2.  翻譯社說戶籍謄本翻譯後還需要法院公證是真的嗎?
還是翻我的部分,有社章就可以了?


Ans:翻譯社也曾跟我這樣說過,當時我問了前輩


她也沒有拿去法院公證,所以我跟她的戶籍謄本及譯本都沒拿去法院公證


只有翻自己的部分,蓋翻譯社 社章


不過我也無法給大家保證你遇到的入管會不會很囉唆


國際結婚手續很麻煩,尤其日本各地的辦法又不同


大家要多點耐心(不要像我當時已經氣到要翻臉回台灣了)


 


順便分享 千千ちゃん 的


可由先生在日本代辦配偶簽證手續,太太在台灣等待  辦理經驗


 


 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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